• MB0Q60146/2022-00001
  • 中原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22-01-24
  • 2022-01-24
中原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对2021年中原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汇总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单位的政府信息主要分5大类。主要包括: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告公示等。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7条。其中单位财务预、决算信息、公告公示等7条。

2021年我单位不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等工作。我办不具备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务员招考、环境保护等的监督检查的职能。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其中公民申请1次。共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处理完成1次。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不涉及此类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2021年度我单位不存在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表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不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等工作。我单位不具备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务员招考、环境保护等的监督检查的职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要求,我单位对网站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明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2021年度我单位不存在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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