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措施,本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实施公开,全面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环境。
2.完善工作制度。我局紧紧围绕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形成制度体系,发挥机制、制度的长效保障作用。一是确定1名专职人员,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2名同志为信息管理员。二是建立受理登记制度,按照“谁受理,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我单位向社会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电话,方便老百姓反映情况、投诉举报,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质量及时进行反馈。对因为工作人员错误、态度恶劣等因素造成的投诉,一经查实将给予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3.加强教育培训。一是持续贯彻落实新条例。加强新条例宣传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新条例相关普法知识,引导干部职工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二是我局负责信息公开的专职人员和信息管理员多次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以及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的培训,通过培训反思查找自身不足,提升自身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通过中原区政务公开和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11条。其中:重大项目建设类1条,专业类信息85条,其他类信息2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2021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共1件,为信函申请。
2、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总数。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中,申请办结数1件:按时办结1件,其中同意公开数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2021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逐年增多,我局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区政府依申请公开转办件3件(向区政府依申请公开,涉及生态环境信息)。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越来越关注,依申请公开内容有些并未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2.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在日常信息维护过程中发现,公开的信息附件中存在错别字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回复时,文字还不够严谨,不够规范。
(二)具体改进措施。
1.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出现错别字或语句不通的情况。
2.严格遵守相关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奖励机制,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2021年度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