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8304150/2022-00002
  • 中原区城市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2-01-24
  • 2022-01-24
中原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与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我单位涉及的市政领域和行政执法领域按要求进行公开。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不断增强新媒体的宣传,强化宣传的多样性。依托载体建设,实时更新。定期维护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认真管理维护,不断充实我区政务服务网。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册、张贴通告等形式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三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在政务公开的成效上狠下功夫。优化制发公文的公开审批程序,从源头上真正节约时间成本,提升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认真研究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妥善办理,依法按时全面进行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各相关业务科室不能按照时限要求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导致了信息公开的不全面不及时。     2.缺乏负责信息公开的专职工作人员。在后台管理中,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导致问题解决不及时,涉及主动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健全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考核制度,督促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开展此项工作。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改进工作方法,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各业务科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使其掌握相关政策,能严格筛查涉及本科室业务工作范畴内的信息,并在规定时间范畴内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2021年度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