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办持续充实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相关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并明确了相关成员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审查和公开工作。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信息报送,做好公开信息的上报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工作动态。街道各科室、社区(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保证质量。我办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审核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在依法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三)主动公开,及时调整。结合我办日常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按时按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办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更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2021年度我办不存在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