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7206/2022-00001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原分局
  • 年报
  • 2022-01-25
  • 2022-01-25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原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原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导致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的内容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坚决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梳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2021年度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