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2-00010
  • 中原区医疗保障局
  • 年报
  • 2022-01-25
  • 2022-01-25
中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中原区医疗保障局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中原区医疗保障局结合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各科室全力配合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抓的工作格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配合做好省市局及区委区政府要求的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参加我区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处理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确保决策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审批等各类信息均能及时公开。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多个科室的政府信息,加强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进一步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工作情况。规范工作程序,丰富公开载体。中原区医疗保障局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网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凡是需要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程序审批,确保了公开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丰富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时间还不够及时。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2021年度,我单位不存在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