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5053/2024-00017
  • 郑州市中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公开
  • 2024-08-13
  • 2024-08-14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郑州市中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办公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三官庙南街5区2号楼。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联 系 人:师伟强

联系电话:0371-67912080

监督电话:0371-67912080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三官庙南街5区2号楼   

邮政编码:450007  

电子邮箱:zzszyqcxjsj@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四、(一)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二、目录编排体系

郑州市中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了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住建局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郑州市中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区住建局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区住建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规范性文件

4、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

5、重大、重要会议情况通报;

6、其他服务事项;

7、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区住建局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郑州市中原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hongyuan.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中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中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ongyuan.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