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六方面:
1.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2.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重要会议内容
4.审计业务工作
5.审计行政管理
6.其他
(二)公开形式。
1.中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ongyuan.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凡属于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有特殊规定期限外,均将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及联系方式。
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市场街71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371-68612097
传真号码:0371-68612097
邮政编码:450006
电子邮箱:zyqsjj@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二、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申请获取,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
(二)申请方式。
填写《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向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书面或电话索取,也可以在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场领取。纸质申请表复制有效。 具体方式有三种: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可采取邮寄、传真等函件方式发至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办公室,并在函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3.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等方式答复。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