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4851155/2021-00009
  • 中原区残疾人联合会
  • 指南
  • 2021-03-12
  • 2021-03-12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残联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区残联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22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371-67649943

传真号码:0371-67649943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22号

邮政编码:450007

电子邮箱:zhongyuancanlian@163.com 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四(一)提出申请”

二、公开内容及公开形式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区残联信息,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中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ongyuan.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二)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区残联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郑州市中原区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中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ongyuan.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中原区残联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中原区残联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区残联办公室处,当面提出申请。

区残联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区残联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区残联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申请的处理。

区残联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区残联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对区残联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区残联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区残联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区残联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区残联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区残联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及保存区残联信息的实际情况,提供纸质或其他介质形式的区残联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区残联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区残联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区残联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区残联不再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区残联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残联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