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7345/2021-00004
  • 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2021-04-06
  • 2021-04-06
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00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371-67692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00号

邮政编码:450007

电子邮箱:guanliju668@163.com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报送即可。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直接申请。

2、申请的办理。

登记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办理答复。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3、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说明: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专用邮箱于2023年7月28日18时更换为guanliju668@163.com,特此说明。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