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建设,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相关规定,郑州市中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10名,聘期3年;选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任原则,确保专业能力与仲裁工作相适应;坚持社会性、服务性、公益性原则。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作风严谨,热爱仲裁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专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任人民法院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满5年的;
4、律师执业满3年的(专业从事劳动争议领域案件条件可适当放宽)。
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能够保障每月参与仲裁工作不少于4次,工作地点为郑州市中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者党籍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其他不宜担任兼职仲裁员情形的。
三、主要职责
(一)接受仲裁委工作安排,依法处置郑州市中原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按时参加庭审、合议、调解等仲裁活动,规范制作仲裁文书。
(二)严格遵守仲裁纪律、保密规定和办案程序要求;
(三)完成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选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有工作单位的,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批准。
1、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郑州市中原区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成并加盖单位公章;
2、将申请表及相关项材料扫描后形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报名材料:
1、《郑州市中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奖励类证书等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按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资格复审
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专业面试及能力评估,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任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并颁发聘书。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
咨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26375、68390028
电子邮箱:zyqldrszyzcy@163.com
六、管理与保障
1、兼职仲裁员依法履行仲裁职责,与专职仲裁员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2、实行年度考核和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违反仲裁纪律及相关规定的,予以解聘。
郑州市中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