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7097/2016-00001
  • 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领导,学法计划,领导干部
  • 2015-05-12
  • 2015-05-13
  • 通知
  • 中原人社〔2015〕20号
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六五”普法前期的工作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而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权威的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具备一定的法制理论水平,要通过学法用法和践行法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将一般性地学习、应用法律知识,上升为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三、学习内容

    《宪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行政强制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及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

    四、学法形式

    我局领导干部的学法要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健全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全局每季度要定期学法,全年共4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集中学习原则上在局会议室进行。全年举办2次干部法制讲座。

(二)建立法制教育轮训制度。全年至少组织1次干部职工的法制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与干部职工考核管理,提拔使用挂钩。

    (三)建立自学法律制度。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60小时,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四)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的做法。

五、学习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既是国家及省市县政府的要求,又是实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学法计划,同时可结合部门实际,组织学法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气氛。

(二)领导带头。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关键在领导法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主动地学习依法行政知识,积极参加由镇政府组织的法制讲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不仅需要集中学习,更重要的是每名领导干部要主动、持续、深入地学习,把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四)联系实际。法律知识学习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有关内容的理解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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