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局属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和《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郑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成立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施细则》、《预算绩效监控实施细则》、《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审核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及实施计划;
(2)审核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业务流程;
(3)指导和督促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4)审定单位绩效评价报告等工作;
(5)决定与预算绩效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志伟 局 长
副组长:尹建军 副局长
海 杰 副局长
袁 悦 政治部主任
成 员:各司法所所长及局中层干部。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作为牵头科室,负责拟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推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具体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附件:1.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施细则
2.预算绩效监控实施细则
3.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4.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实施细则
中原区司法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