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将郑州市中原区金和烟酒商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的听证公告如下:
1、听证当事人:郑州市中原区金和烟酒商店,经营者:王丽;
2、听证案由: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3、听证时间:2021年9月7日上午9:00
4、听证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09号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听证室;
5、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请于2021年9月6日前到本机关办理申请参加听证手续,联系人:于勇 阎蕾,联系电话:67661680,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09号。
特此公告。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