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常庄水库加固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常庄水库加固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郑州市中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水库大坝以南、东方路以东贾峪河库区范围
项目投资:111935.03万元
建设内容:对库周低洼地区进行扩容426万立方米,在库区内进行清淤,总清淤量200万立方米,增加水库蓄水量;对溢洪道进行改造,拆除重建闸室、部分上游铺盖、上游圆弧翼墙,将工作闸门更换为弧形钢闸门;完善水库自动化管理系统。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市中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280302
电子邮箱:zyqnwspk@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伊河路96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泽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俭学街2号院启迪之星创业园205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771987293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本环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六、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