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郑州市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2022年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年报工作
(一)上报报表
《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简称“企业报表”)。填报范围是2022年在有效期内国家高新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22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上报要求
企业报表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各科技主管部门统计管理员由“服务机构/管理部门”入口登录,高新技术企业由个人/企业入口(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
(三)企业报表具体报送要求
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需纸质报表,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3月15日前报送至中原区科技局307室。
(四)其他事项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资格有效期内每年5月底前须报送上一年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为给企业提供便利,建立火炬统计调查企业表与高企年报填报工作数据共享机制,高新技术企业直接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完成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填报及修改工作。
(五)其它要求及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3月1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联系电话:61313593
工作信箱:kejiju8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