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 示范企业(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认定管理办法》(豫市监【2020】73号)第二十七、二十八条之规定,公布如下:
撤销河南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锦艺城店“中原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命名,停止使用“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 示范企业(单位) 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标识、标牌和荣誉称号。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