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科技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学习《宪法》及国家各类法律法规,在维护法律权威、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与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战略保持高度一致,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开展好职能职责工作,法治建设成效显著。现将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确立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情况
(一)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坚持常学常新机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班子及干部职工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6余次,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最新的法律条文进行集中学习,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工作。强化对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普法等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班子成员及职工遵纪守法,积极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促进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组织观看教育警示片,通报现实案件案例等形式,时常提醒干部引以为戒,督促干部职工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增强了法治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坚持学用结合,强化依法办事意识。要求干部职工切实弘扬法治精神,在企业项目申报推荐、企业奖补评审、技术合同登记等具体业务上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受理,确保将法治贯穿至业务工作开展及办理全过程,切实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落实法治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落实“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备,今年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断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所有重大决策必须由局党组会、局班子会或者全体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河南九同律师事务所3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加强与律师团队的联系与咨询,充分发挥律师专业能力,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加大对水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合同管理等法律服务,有效避免法律风险,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全面深化推动政务公开。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示公开制度。按时发布《区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是完善内部监督,督促相关人员依法行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作为。完善内部层级监督,通过设立群众意见箱、举报箱收集群众意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约谈提醒抓早抓小。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立局廉政风险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10余个。
六是完善审批改革工作。修订中原区科技局权责清单和公共事项服务清单,深入开展一“事件”工作。全年完成行政确认事项72件。
七是推进学法用法制度,推进普法宣传工作。1、坚持学法制度,强化法制学习。根据年度学法计划,通过专题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体学习、自学等形式,将法制学习贯穿全年的学习中,提高干部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科技活动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次。在企业、校外培训机构中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专项宣传活动3次。
三、法治建设工作存在问题
(一)法治工作的系统性还不强。主要是谋划法治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强、水平还不高,尤其在法治学习、宣传方面,仍然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满足于完成区委法治办等部门下达的规定动作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做得还不好,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
(二)法治工作力量仍显薄弱。一方面是整体业务水平还不佳,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尤其缺乏专业法律人才支撑;另一方面局办公室兼职法治建设工作,除此项工作外,还承担其他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工作的全面、系统铺开。
四、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改善普法宣传方式,改善法治建设软环境。确定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根据科技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加强决策管理。继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制度,做到合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公开决策,形成工作机制,严格行政决策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