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中原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的通知
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已资助人才团队项目的执行情况,区科技局拟于近期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对2021年度“中原区创新创业团队”资助的3个人才团队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跟踪问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1年度获“中原区创新创业团队”资助的3个项目。
二、评估依据
(一)《中共中原区委办公室 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原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原办文【2021】11号)
(二)人才团队项目申报书、项目任务书合同等。
三、工作时间
(一)2023年10月13日-10月20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材料。
(二)2023年10月23日-10月25日期间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及现场考察。
(三)2023年10月26日-11月3日完成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四、有关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中期执行情况报告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中原区科技局创新创业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主报告文档要求word格式,相关附件材料扫描整合为PDF格式)。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中原区科技局308房间
联系人:何梦珂
联系电话:0371—67629200
电子邮箱:kejiju812@126.com
附件:1、2021年度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支持企业名单
2、2021年度中原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