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的公告公示
2023年6月6日,我区收到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万元,河南省级财政资金15万元。现将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任务
(一)中央资金35万元(豫财农综〔2023〕7号);
(二)河南省省级资金15万元(豫财农综〔2023〕7号)
二、分配原则
由中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等文件规定安排分配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根据《中共组织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及省厅文件政策确定财政衔接资金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50万元。
三、资金项目分配情况表
大李村科文创加工项目
实施地点:郑州市建设西路民悦街大李安置房6号楼东二楼。
建设内容:车间建设及设备器材。
资金预算:50万元
资金来源:省级资金
绩效目标:年底前完成2023年度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任务。
建设期限:2023年6月5日-2023年12月31日
招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车间建设及设备器材购买,项目采购资金5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中原区乡村振兴局 李泽强
监督电话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郑州市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7185453
中原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1—6128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