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中原区以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成果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根据《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要求,中原区严格对照《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0年版)》,组织开展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自查,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总体情况
中原区按照《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0年版),对“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党政同责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严格实施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建设明显提高、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9个方面、39条指标的178条评价标准,逐一进行自查分析,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态势稳中向好,达到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标准要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和提升。
二、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中原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示范引领与专项治理并重,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状况稳步向好,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保障食品安全列入中原区“十四五”规划和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政府重点督办内容并实施了巡查督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郑州”及“平安中原”建设,作为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考评重要指标。进一步完善了评议考核体系,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占比3%,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惩、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印发了《2021年中原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中原区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清单)》,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食品安全一线调研、督查、指导,把脉问诊,解决难题,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是体制机制完善。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推进工作、协调破解难题。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形势会商、风险会商,食品安全风险预判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健全区、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
三是经费保障有力。区委、区政府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在区委常委会会议议程内容和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规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条件和保障能力。
(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一是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完成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预警监测的样点勘测、实地取样和样品制备工作。
二是强化农业投入品污染治理。明确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范围条件,完善了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机制;完成抽检监测饲料3批,合格率100%;监督检查36家次农资经营单位;开展企业种子质量抽查1次,抽查小麦品种2个;集中整顿市场2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三是强化污染粮食治理。每年对地方储备粮储存质量进行2次抽检,并邀请第三方郑州市粮食质检科研所进行监测。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食用粮食与非食用粮食分类储存制度。开展“放心主食”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8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12家次,食品经营销售主体216家次,餐饮服务主体189家次,发现问题数12个,责令整改2家,罚没款1.4万元。
(四)严格实施全过程监管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食品安全工作重在日常监管,中原区探索建立了食品安全治理“五到位”(思想认识要到位、培训宣讲要到位、跟进辅导要到位、严格检查要到位、重点突破要到位)工作机制,各市场监管所与街道办事处联合,通过组织宣讲培训、商户自查整改、持续跟进辅导、严格监督检查、适时运用处罚手段等措施,充分激发商户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商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为实现“两小”门店常态化、长效化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治理。大力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广“明厨亮灶”、风险分级管理,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管理人员水平。持续推行食品安全“6S”标准化管理。对全区8家养老机构、32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助餐点开展监督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30余项。对全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整改。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2596家次,开展宣传活动14次,投放宣传海报426份,发布消费提示警示14个。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74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46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起。开展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2家,桶装饮用水经营单位63家,监督抽检14批次,结果均合格。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行为专项整治,悬挂宣传标语、条幅15条,取缔黑作坊1家。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及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为实现应检尽检,中原区采取了政府买单、免费检测的政策,2021年组织直接接触从业人员免费检测2883人次,监管人员186人次,检测结果全部阴性。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犯罪,成立中原公安分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各部门行刑衔接,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2021年,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46件,罚没款合计133.8482万元。
(六)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企业自身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指导,跟踪整改。针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不同业态,分批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向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发放“一表四本”(《中原区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自查表》《中原区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体温登记本》《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现金支付实名登记本》《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记录本》《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信息登记本》),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控进口食品风险隐患。
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相关方责任,确保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美团外卖”、“饿了么”两家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进行行政约谈,检查商户16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当场处罚决定书26份。
(七)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质量兴农计划,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强检验把关,严格执行入库、出库检验和出证、索证制度,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档案,切实履行粮食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推进消费量大、风险高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八)能力建设明显提高
一是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完成监督抽检3099批次,完成率101.61%,不合格产品111批次,不合格率3.58%。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1313批次,完成率102.58%,不合格产品48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率3.66%,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检验结果已全部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郑州市中原区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公示。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快检设备基本完成。强化各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和处置培训,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件现场应急演练、进口冷链食品现场应急演练活动;积极保障省、市、区党代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
四是强化技术支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辖区一至三级医疗机构,对辖区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进行了督导和培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双认证”步伐。定量检测农产品样品427个,合格率99%以上,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16682个,合格率99%以上。
(九)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食品安全宣传周、“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绿色食品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微信工作群、公众号、设置展台、LED显示屏、宣传页、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创建工作,倡树勤俭节约、理性消费、诚信经营理念,动员全区群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利用流动快检车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和“你点我检”、“你抽我检”活动,检测样品574批次。
三、自评结果
中原区按照河南省食安办创建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企业主体责任履行良好,社会共治格局有效构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定向好,整体创建水平达到了《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0年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