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7日至7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区委书记点人点事情况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二)坚持带头引领,强化职责担当。党组书记李胜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坚决整改,严肃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巡察整改负起总责,带头抓部署、亲自抓协调、全力抓落实,带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带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齐抓共管,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完善机制保障,牵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牵头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积极进行对照检查,带头紧扣主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原因,主动认领问题,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具体事项专题研究,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分析解剖问题原因,积极协调推进落实整改。
(三)坚持务实高效,有序推进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26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7条,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为100%。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不够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一岗双责”落实不够。谈话了解,8名中层干部中有7名对“党组防范化解资金管理、项目审批等关进领域和换届廉洁风险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和问题”表示“不清楚”“无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中原区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清单》,对机关内设机构、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评定的风险点逐一制定落实防控措施,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具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风险防控常态长效。
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培训,把学习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学习的重要内容。根据学习内容开展党风廉政知识测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中原区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清单》,明确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工作成效。
二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培训,2024年11月18日、12月2日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2024年12月16日,局党组召开中原区民政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班子成员汇报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主要领导对廉政工作进行了点评、提出了要求。2024年12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会后进行党风廉政知识测试。
2.八小时外监督不力。2023年个别人员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中原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规定》,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筑牢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防线,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影响公正履行职务,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有损公职人员形象的行为,倡导干部职工养成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围绕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以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学习。
三是修订完善《中原区民政局谈心谈话制度》,将机关中层干部廉政提醒谈话纳入制度管理,进一步明确廉政谈话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组织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科室一般同志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对本单位存在“八小时以外”苗头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纠正,帮助整改提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中原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规定》,鼓励和倡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恪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循社会公序良俗,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传承家庭美德。
二是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明纪明责,不断筑牢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修订完善《中原区民政局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的各科室长进行了谈心谈话。
3.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2020、2021年班子工作总结及多名同志述职述廉述学报告高度雷同。2020、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书缺失。
整改措施:
一是对历年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材料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压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日常报送材料审核把关,避免文字材料出现抄袭套用等敷衍应付现象,对多次出现相关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批评纠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对历年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材料进行查缺补漏,及时补充完善。
二是局党组加强对各类文字材料的把关审核,科室重要材料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主要材料要经主要领导审核,严禁抄袭套用。
三是2025年1月9日前完成了2025年度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签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长分别签订。
4.人岗不匹配。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2名专职社工人员,未从事社工专业领域相关工作,被截留在局机关开展党建等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对人岗不匹配问题进行了整改。已于6月28日正式终止该项目,其中项目人员李萌蕾、李丹青已于7月初离职。
二是对现有购买服务项目进行自查,以“规范、精简、合理”为原则,各项目必须按照合同签订的人员数量、岗位职责进行人员安排,保证“人岗一致”,购买人员要以购买项目为中心从事项目服务活动,不随意调岗,不从事与购买项目服务内容无关的工作。同时,规范项目人员流动程序,项目更换人员要提前向购买方和用人方进行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履行人员变动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该社工项目已于2024年6月28日正式终止,项目人员李萌蕾、李丹青工作交接完毕后,7月初离职。
二是2024年9月23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各科室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人岗不匹配问题”进行梳理,各项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从事相关工作。
5.公车管理不规范。部分用车派车单无用车部门、分管领导签字,且存在使用公车不登记的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修改完善《中原区民政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对公车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除调派工作外,非工作时间均停放在局指定位置,公车调派前需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办公室及时做好与驾乘人员的对接,出车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公务用车派车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定期检查核对《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公务用车派车单》填写情况,杜绝使用公车未登记情况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中原区民政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公车公车使用范围、出车原则、使用流程等。
二是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由专人负责。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监管,局办公室对公务用车每月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规用车情况,严格按照《中原区公车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财务制度执行不严。2022年养老机构项目建设及补贴费用缺少招投标资料或合同,涉及金额349.265万元。签订合同时间晚于开发票时间,不符合实际。如2022年视频会议系统升级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5月26日,发票开具日期为2022年5月25日。
整改措施:
一是2024年11月底前,对近年来养老设施建设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是今后养老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补贴资金,先由街道对申报补贴资料进行初审,区民政局整理归档后及时向财务备份,严格按制度执行,规范流程。
三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务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性工作和财务内控管理,规范财务报账流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对现有养老设施补贴申报资料按补贴年度进行分类整理,并登记造册。
二是2024年9月-10月开展2023年度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绩效评估时,严格遵循机构先自评、街道初审核,区民政局依据自评材料和街道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并拟定评估等级,对机构自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三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务政策文件,同时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对不符合财务手续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各科室发放资金明细、会议纪要、审批手续等完备方可发放。
8.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混乱,缺乏必要监管。巡察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存在2023年补2022年上门服务,为被服务老人提供超出实际需求的服务时长,服务人员考勤、服务时长统计表涉嫌造假等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2024年11月底前,对2022年居家上门服务考勤单与服务时长统计表进行核对确认,按实际服务时长结算居家服务费用。若存在虚假情况,对虚报时长不予结算,并且在今后的居家服务项目实施时不再考虑该服务机构。
二是针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我局已经制定了《中原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方案》,区民政局每周抽取8%的服务工单进行电话回访。各街道每天抽取2%的服务工单进行实地走访。通过电话回访和上门走访两种方式,保障每季度回访一轮、汇总上报一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核对2022年度居家服务考勤单和服务时长统计表,确定实际居家服务费用,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发放。
二是街道(社区、村)每季度通过电话和上门两种方式对120名享受居家服务的家庭进行回访,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时长、服务态度、服务内容及满意度进行登记留档;每季度对120名享受居家服务的家庭进行电话回访,对比街道回访台账,防止谎报瞒报、弄虚作假。
9.督促养老机构加强集中供养管理不到位。没有为特困集中供养对象单独设立账户,水费、电费、护理费等费用记账方式有待改进。
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特困集中供养资金,前期排查过程中,已多次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瑞阳养老院实行分账管理,对集中供养人员救助资金入账与支出进行单独记账,并联合了区审计局对账目进行了专项审查。目前瑞阳养老院已实行分账管理、单独记账,对水、电、气、暖等不能分区域单独安装分表核算的,按照院内生产生活人员身份占比进行分摊计算。
二是我局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安排专人定期对瑞阳养老院特困集中供养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不被挤占挪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整改至今,瑞阳养老院一直实行分账管理,收支两条线,并对水电气暖进行分摊计算。
二是2024年12月18日,区民政局养老科安排专人前往瑞阳养老院,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机构内部管理、资金管理和质量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
10.涉嫌重复支出。区民政局救助站涉嫌替代中标方支出应由中标方支出的服务项目,未按协议约定执行。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组织救助站干部职工开展作风建设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学习科学管理、法律法规、财务知识,引导救助站工作人员不断更新观念,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
二是组织学习了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行政法规,强化了依法办事、按合同履行的契约精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1月,先后3次组织救助站干部职工开展作风建设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二是救助站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和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的方式系统学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
11.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办法不多,创新不足。如针对每年“七夕”、“520”等特殊日期,登记业务激增的情况,仅通过“排号预约”的方式应对,且未能多渠道公布办事流程,甚至导致部分群众未能在预期的日子办理登记,引发信访矛盾。
整改措施:婚姻登记业务进入区政务大厅办理以来,预约办理已统一通过“郑好办”和“豫事办”等平台进行业务办理预约,在登记日高峰日没有预约到的,可进行现场取号进行业务办理,现场号没有数量限制,当事人只要有业务办理需求,现场号随到随取。中午坚持不间断办理业务,下午下班后依然坚持延时业务办理,不存在婚姻登记业务无法办理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及时与政务大厅协商解决预约取号,顺利完成,并顺利实施。
12.“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树的不牢。窗口服务群众信访投诉时有发生。如2024年5月20日,2名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岗,造成业务办理缓慢,引发群众不满。
整改措施:两名人员已被第三方平台解除合同,不再任用,工作人员已进行补充,业务办理已进入正常化状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单位用人规定要求,及时解除当事人使用合同,补充人员满足岗位工作需求。
(二)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全面,巩固整改成果不坚决方面
13.区民政局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巡察整改工作整体质量不高。经谈话,部分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对巡察整改关注度不高,对反馈的问题、整改措施及相关情况不清楚。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的重视。
二是召开由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由党组书记带头,针对反馈意见建议,深刻剖析研究、反躬对照自省,逐条逐项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局党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1月18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二是2024年9月23日,局党组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研究讨论巡察整改问题反馈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全局把巡察整改要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迅速认真整改。2024年11月1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讨论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班子成员分别汇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14.整改工作研究不深,措施不实。存在“过关”心态,对于上轮巡察中提出“离退休党员长期不参与组织生活”等问题,以“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一对一结对子互帮互学,传达党员大会学习内容”为手段的整改措施未能彻底解决该问题。
整改措施: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全部转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通知各支部将离退休党员的党关系转入党员所在社区,在职党员与离退休党员进行一对一沟通联络,协助离退休党员办理相关手续。
15.未能以巡察整改为抓手,补齐短板、堵塞漏洞。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定的《中原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未见长期病假的工资核发规定。
整改措施:修改完善《中原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新增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具体要求,详细规定了病假期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核发标准,经党组讨论通过并印发全局遵照执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中原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明确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具体要求。
16.已完成整改问题依然存在。2022年单位主要领导任中审计反馈“未使用公务卡支付差旅费、办公费、软件服务费,共计46240元等问题”整改后再次出现,2020年以来,仍有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等问题。如,支付文宣费、住宿费、政务大厅工装费等费用。
整改措施:修改完善《中原区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内控,规范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中原区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并印发全局,明确财务报销手续流程。
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对不符合标准和缺少原始资料要件时坚决不予报销。
17.没有把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举一反三,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上轮巡察反馈的“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缓慢”“已建成的养老机构作用发挥不明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仅针对2个养老机构建设等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其他共性问题未见行动。本轮巡察实地走访,发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普遍存在利用率低、资源闲置、运营情况不佳、老年助餐服务缺乏普惠性等同类问题多发。随机走访的34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其中有14家已停止运营,且部分功能用房被挪用;目前提供助餐服务的日间照料中心皆以普通餐饮店经营模式面向社会营业。
整改措施:
一是经过排查统计,中原区107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目前社区自营的有37个,第三方机构经营的有70个;运营良好的有29个,运营不佳的有63个,停止运营的有15个。目前正积极对接中健瑞祥集团、郑州康养集团等意向运营机构,集中解决一批运营情况不太好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将现有养老资源盘活用好。
二是2024年10月底前,每周对已建成的老年助餐场所进行抽查,重点查看布局面积、适老设计、标识标志、优惠价格公示、营养菜谱公示、助餐开展情况、食品安全等方面,要求按照助餐场所设置标准进行改进提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紧密联系街道收集整理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
二是2024年11月份安排专人带领意向运营机构实地查看运营不好的设施情况,积极对接联系争取集中解决一批运营情况不太好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三是整改至今,共安排检查人员30人次,发现问题16条,整改16条。
18.资产管理需进一步加强。2022年任中审计发现的“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约20余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但本轮巡察仍发现购买的高拍仪等固定资产应记未记,合计16万余元。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核算,财务人员及时记录完善固定资产账目。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每季度核对财务支出项目中购置的固定资产是否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实现应入尽入。
二是12月31日,局办公室对2024年第四季度固定资产入账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没有录入的情况。
19.仍超范围设置科室。上轮巡察反馈“内设科室不规范”的问题,党组以“推进整体工作有好处,对照市局处室,调整内设科室,让科室设置更合理”为由,再次超设科室,截至目前局机关实际设置9个科室,超出“三定”规定5个科室的设置。
整改措施:召开党组会议,重新调整科室和各科室职责分工,将目前9个科室合并成5个科室。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名称及科室职能的请示》(中原民党组〔2025〕4号),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科室。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中原编办〔2025〕5号),将目前9个科室合并成5个科室,重新调整部门职能和人员分工。
(三)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
20.站位不高。党组未对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研究审核,学习内容只是简单照搬上级要求必学目录,未适时增加党中央关于本部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形式单一,年以来,全部以集中学习开展,从未开展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记录,只抄写学习内容,没有学习心得感悟,学习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中原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科学规划全年学习专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本部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每年年初制订学习计划并提交党组审核,根据上级理论学习的思路和安排,及时调整和完善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是丰富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每年至少开展次专题调研。采取“读、听、讲、写”等多种学习方法,将阅读学习材料集中研讨,听专题讲座、看音像资料,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使中心组理论学习针对性更强、内容上更新颖、方法上更科学。
三是理论中心组成员每年开展2轮以上理论宣讲,党组书记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增加宣传次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中原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加“学习主要要适时增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次专题调研和次以上理论宣讲”等规定。
二是2024年10月3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为主题进行集中学习。
三是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专题调研,并提交了调研报告。
四是2025年1月9日前,中心组成员分别以“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风廉政教育、社会救助、安全生产”等主题开展理论宣讲。
21.学用结合不足。领导班子在如何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方法上,思路还不清晰,在全区民政工作上主动作为少。对于养老服务水平不能满足辖区老年人的需求,尤其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发展不均衡的突出问题,存在“等靠要”思想,以社区条件不足,三方机构难以盈利为由,对该问题听之任之,缺乏主动有力的解决方案。
整改措施:
一是班子成员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小组讨论、线上互动等形式,梳理工作中的优点亮点,查摆面临的堵点难点,找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每年形成至少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二是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2024年10月底前,统筹利用现有养老机构、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助餐设施设备,为社区老人提供助餐服务。
三是与辖区有意向的餐饮企业加强合作,多渠道拓展老年助餐资源。鼓励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餐饮企业提供老年助餐服务,配备必需的老年助餐设施设备,开设老年人助餐专窗、设置老年人就餐专区。
四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检查,由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分包街道,每月开展一轮全面检查,实行台账动态更新,针对运营不好的社区养老设施,建议对社区老人需求进行调研,根据老人反映最强烈的需求引进增值服务项目。同时将日常检查的情况作为每年发放运营补贴开展等级评定的一项考核依据,督促运营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实现良性运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专题调研,并提交了调研报告。
二是截至目前,中原区已有老年助餐场所50家,其中老年食堂19家、老年餐桌11家、老年助餐点20家,日均服务居家社区老年人2000余人次。
三是中原区已有的老年助餐场所50家中有10家是餐饮企业提供老年助餐服务,开设老年人助餐专窗、设置老年人就餐专区。
四是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分包街道,开展常态化检查,每月开展一轮全面检查,实行台账动态更新。
2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未按要求执行。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通过会议研究,如2020年12月17日,办公开支4.98万元,慈善表彰大会会务费4.6万元均未上会研究。
整改措施:
一是修改完善《中原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厘清“三重一大”决策权限,规范决策流程,强化执行监督。
二是组织开展全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专题培训和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专题学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中原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决策权限,规范决策流程。
二是明确党组会议召开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由办公室同志负责会务工作,认真做好议题提请、会前酝酿、议程起草、会议记录等工作,按要求报备会议召开情况。
三是2024年11月8日组织开展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专题学习,2024年11月25日组织开展全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专题培训。
23.服务全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不积极,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进度缓慢。2021年上级部门就要求实现所有现存纸质档案的电子化,区民政局至今仍未完全实现档案电子化,在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方面有欠缺,无法做到对试点工作的信息保障。
整改措施:
一是婚姻登记业务办理“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已经按照民政部、民政厅要求进行开展,日常婚姻登记业务“跨省通办”进展顺利,自“跨省通办”试点以来,已“跨省通办”婚姻登记业务4556对,还需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以满足了婚姻登记记业务“跨省通办”需要。
二是婚姻档案纸质版电子化已进行部分档案,2004年之前由乡镇办理婚姻登记档案,按照要求收归县(区)民政部门保管,此部分婚姻档案暂时未完成电子化。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完成上级部署任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已按照省民政厅规定要求,“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正常开展。
二是按照要求,挤出部分办公经费,通过第三方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历史婚姻档案电子化扫描。
(四)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24.党总支换届、补选不及时。委员因工作调离后未能按程序组织补选。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
二是修订和完善党支部换届选举(补选)工作的相关制度,明确换届(选举)的时间节点、程序步骤和具体要求;建立换届选举(补选)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对于因故出现委员空缺的党支部,及时启动补选程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补选,确保补选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是明确各级党组织在换届选举(补选)工作中的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将换届选举(补选)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2月13日召开培训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原区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内容。
二是修订和完善党支部换届选举(补选)工作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工作步骤,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选举机制,规范选举程序;组织各党支部会议,加强党建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实施步骤进行学习交流,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三是2024年12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明确各支部在换届选举(补选)工作中的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并将换届选举(补选)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25.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2022年、2023年单位主要负责人均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特别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相关规定,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意识和组织观念;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优化时间安排,确保全员参与。党组织提前谋划,科学安排组织生活会时间,尽量避开工作高峰期,确保所有党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能够按时参加。同时,探索实施灵活多样的组织生活形式,如线上会议、主题党日活动等,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参与需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培训会,2024年10月29日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2024年12月13日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内容。
二是依托中原红网“每周一学”及时学习党的先进理论和党内政治生活等党内法规。
三是各支部提前谋划,科学安排组织生活会时间,均于2024年10月30日之前开展组织生活会。2024年10月29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26.各支部的组织生活有表面化、形式化倾向,政治功能和组织能力存在明显短板。“三会一课”开展形式单一,个别支部存在“一句话”会议记录、支部活动记录不全、参与组织生活不严肃,部分党员参会不签到等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各支部党员开展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强调组织生活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性观念。
二是举办会议记录和活动记录培训,明确记录的规范要求;定期检查各支部的记录情况,对记录不规范的支部进行指导和督促整改,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是丰富“三会一课”形式,结合实际开展红色教育、知识竞赛、志愿服务、实地参观等活动,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建立支部间交流机制,组织各支部互相观摩学习,分享好的经验做法,共同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四是修改完善《区民政局“三会一课”实施制度》,明确参加组织生活要求和责任,对无故不签到、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考核,将考勤情况纳入党员民主评议内容,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各支部依托“三会一课”,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强调组织生活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性观念。
二是2024年11月8日举办会议记录和活动记录培训会,明确记录的规范要求,会后对各支部会议纪律本进行检查,对记录不规范的支部进行指导和督促整改,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是组织党员观看《志愿军》红色观影、慰问困难群众等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四是已修改完善《区民政局“三会一课”实施制度》,明确参加组织生活要求和责任,对无故不签到、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要求上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聚焦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26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常抓不懈,持续用力,跟踪问效。针对需要长期持续整改落实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把问题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1-66687522
电子邮箱:zhongyuanminzhe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