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创新和推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中原区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各界公开选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定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较强;
2.能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检查、调研、座谈、观摩交流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企业应当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
4.正常履职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主要职责
向区政府和区级行政执法机关反映行政执法情况:
1.行政执法机关在收费目录清单以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在发放证照及办理有关手续环节收取抵押金、保证金等;
2.对企业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故意刁难、拖延、推诿,以及不依法受理、办理、颁发许可证照等;
3.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企业乱实施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
4.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财物和有关人员的人身自由乱施行政强制;
5.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企业乱摊派和要求企业提供人、财、物等;
6.行政执法人员野蛮执法、随意执法、越权执法、以权谋私,以及在执法时“吃、拿、卡、要”等其他行政执法违法、不当行为。
(三)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2.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
3.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4.在郑州市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职责
1.应邀参加专项执法检查及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2.参与重大行政案件的专题调查、研究活动;
3.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五)数量和聘期
中原区拟选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10家,联系期限为3年。拟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20名,聘用期限为3年,可以连续联系、聘任;联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联系期、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二、报名方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
请报名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自行下载《中原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请表》《中原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将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及职业资格证明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区司法局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和企业,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67692832
电子邮箱:zyqfzk112@126.com
附件:1.中原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请表
2.中原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