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66975/2025-00008
  • 中原区司法局
  • 公告
  • 2025-05-14
  • 2025-05-14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选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创新和推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中原区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各界公开选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定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较强;

2.能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检查、调研、座谈、观摩交流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企业应当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

4正常履职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主要职责

向区政府区级行政执法机关反映行政执法情况:

1.行政执法机关在收费目录清单以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在发放证照及办理有关手续环节收取抵押金、保证金等;

2.对企业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故意刁难、拖延、推诿,以及不依法受理、办理、颁发许可证照等;

3.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企业乱实施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

4.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财物和有关人员的人身自由乱施行政强制;

5.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企业乱摊派和要求企业提供人、财、物等;

6.行政执法人员野蛮执法、随意执法、越权执法、以权谋私,以及在执法时“吃、拿、卡、要”等其他行政执法违法、不当行为。

(三)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2.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

3.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政执法监督;

4.郑州市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职责

1.应邀参加专项执法检查及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2.参与重大行政案件的专题调查、研究活动;

3.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五)数量和聘期

中原区拟选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10家,联系期限为3年。拟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20名,聘3年,可以连续联系、聘任联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联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报名方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519日至2025523日。

请报名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自行下载中原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请表中原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将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及职业资格证明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司法局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企业,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67692832

电子邮箱:zyqfzk112@126.com

 

 

附件:1.中原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请表

2.中原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

 

 

 

                                                                                                                            2025年5月1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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