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度评价方案》(郑医保中心办〔2025〕215号)、《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年)》、《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等文件要求,郑州市中原医疗保障中心于2026年1月5日至1月26日对辖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2025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年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