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改革举措,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基层延伸,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郑政办〔2022〕85号)等要求,现将中原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公布如下:
2023年 1月6日
中原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序号 | 承办单位 | 行政事项名称 |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 核查 |
1 | 街道、社区 | 失业登记 | 1.学校毕(结、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学校毕(结、肄)业证; | 免于核查 |
2 | 街道、社区 | 创业补贴申领(开业补贴) | 创业者《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 在线核查 |
3 | 街道、社区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1.出国(境)定居证明; | 在线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