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809/2023-00003
  • 中原区人民政府
  • 证明事项,证明事项清单,政务服务
  • 2023-01-06
  • 2023-01-13
  • 通知
  • 中原政办〔2023〕1号
  • 有效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改革举措,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基层延伸,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郑政办〔2022〕85号)等要求,现将中原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公布如下: 

2023年 1月6日

中原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序号

承办单位

行政事项名称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核查
方式

1

街道、社区

失业登记

1.学校毕(结、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学校毕(结、肄)业证;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3.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人员,提供有效停业证明;
4.无承包土地或承包土地被征用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5.复员退役军人,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手续或证件;随军家属提供随军手续;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手续。

免于核查

2

街道、社区

创业补贴申领(开业补贴)

创业者《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在线核查

3

街道、社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1.出国(境)定居证明;
2.医院出具的参保人死亡证明,或民政都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能够确定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公证文书;
3.社会保险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在线核查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