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10 发布机构:中原区人民政府

为改善中原区空气质量,切实做好我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原区环境攻坚办起草了《中原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秋冬季攻坚虽取得积极成效,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高发、频发,既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直接影响“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完成。基于以上背景,依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1〕104号)和《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起草了《中原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1.2021年11月1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2.2021年11月12日、19日,向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3.2021年12月7日,经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工作目标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得超过9天。

四、主要任务

一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二是巩固“散乱污”整治成效,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和管理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分类施治,实现清单式管理,确保整治到位,防止“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改头换面、死灰复燃。

三是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巩固提升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成果,持续开展散煤燃烧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等散煤治理薄弱部位,打击非法销售、燃用散煤行为。

四是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全面开展锅炉、炉窑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处罚。

五是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完成2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企业高效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全区2家涉VOCs单位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工作。

六是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完成全区869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2021年12月底前,新增环卫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100%;根据市城管局部署安排积极推动新能源渣土车替代工作,完成市定任务目标;新能源水泥罐车总数达到市定任务目标。

七是加强移动源管控,加强道路疏导,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引导行人及非机动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八是强化秸秆、垃圾禁烧管控,推进“人防”“技防”结合,综合运用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全区秸秆、垃圾焚烧火点数量为“零”。

九是加强扬尘综合管控,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全区降尘量不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

十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郑州市应急管控措施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差异化减排,严禁“一刀切”。

五、保障措施

通过七个方面保障目标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监督帮扶,三是严格奖惩考核,四是加大财政支持,五是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六是确保调度质量,七是做好宣传引导。

解读机关:中原区环境攻坚办

解 读 人:马蓝天

联系方式:0371-60909464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