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5 发布机构:中原区人民政府

一、制定背景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3年2月,省生态环境厅等26个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豫环文〔2023〕10号),明确到2025年,郑州等“5+1”地区达到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要求。2023年4月,郑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郑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郑政〔2023〕11号),科学制定了工作目标、指标体系、八项重点任务及四大任务清单。为积极响应省、市工作部署,推动中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结合中原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现状,中原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郑州市中原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中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河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郑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中原区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以郑州中央文化区(CCD)为引领的国家中心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目标定位,围绕建设生态中原、文化中原、活力中原、幸福中原“四个中原”,聚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等领域,积极探索中原区“无废城市”建设特色路径,提高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水平,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着力打造“无废城市”建设中原样板。

《实施方案》明确46项“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以郑州市“无废”特大城市中原样板建设为契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25年,中原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全面达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绕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提出7个方面具体举措: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建立健全政策制度保障。明确2个方面的任务。

1. 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机制。统筹区域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建立各部门责任清单,畅通监管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2. 构建减废与降碳协同机制。强化循环产业链条培育,构建生态链接技术发展模式,引导企业延伸发展资源循环利用装备产品,大力发展“光伏+新基建”。

(二)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加快实现固废源头减量。明确2个方面的任务。

1. 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实施节能降碳、科技赋能增效,积极推行绿色制造,鼓励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设计产品,构建绿色供应链。

2. 推动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国家再制造行业准入标准,建立自愿认证和自我声明结合的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三)创新综合利用模式,提升工业固废利用水平。明确2个方面的任务。

1. 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高效利用。提升一般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水平,打造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推行一般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

2. 逐步完善工业固废协同利用和管理机制。鼓励多产业协同利用,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跨区域协同利用和联合监管,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加快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四)强化全程精细管理,推动生活源减量资源化。明确4个方面的任务。

1. 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增加绿色产品供给,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产品过度包装规定,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

2.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闭环链条,加快垃圾分类小区和收储运体系建设。

3. 强化末端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开展生活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行动,优化提升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处置效能,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物联网监管平台。

4.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平台建设,健全再生资源信息统计体系。

(五)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加快提升城市品质。明确3个方面的任务。

1. 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首要责任,持续落实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规定,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2. 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

3. 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监管。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清运、消纳、统计上报及建设(拆迁)工地四级分包制度,加强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的监管。

(六)严格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废物无害处置。明确3个方面的任务。

1.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落实危险废物跨省、市、县区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和信息系统填报,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2. 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推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机制和网络建设,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管理工作。

3. 加强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故理赔机制,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经营行为。

(七)践行“无废”理念,开创城市绿色发展新范式。明确3个方面的任务。

1. 打造“无废城市”窗口。推动“无废专列”、“无废车站”建设,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方案,拍摄“无废城市”主题宣传片,积极搭建公众交流参与平台。

2. 推进“无废细胞”建设。以“无废机关”为引领,开展以企业、社区等场所为阵地的“无废细胞”建设,建设高质量“无废细胞”示范试点。

3. 开展“无废城市”教育。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进党政机关、进医院、进工厂、进工地、进市场、进社区、进家庭,提高“无废城市”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实施方案》中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实施方案》明确4项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成立中原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市区两级上下联动。

(二)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相关补助资金、固废专项环保基金支持,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措施。

(三)加强科技支撑。强化天辰新垣、力玄科技等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体系建设,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用好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环境教育基地等各类阵地平台。

同时,分解制定目标清单、项目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和“中原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架构及工作制度”,全方位保障中原区“无废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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