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稳经济促增长高质量发展十九条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09 发布机构:中原区人民政府

一、工作方案编制的目的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强投资、促消费、稳就业、支撑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编制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州市发布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5条具体措施》

三、主要适用范围

我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经营及项目建设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中原区稳经济促增长高质量发展十九条措施》主要分为促进经济发展、推进科技创新、要素保障三大类:

第一类,1、2、3、4、5、6、7、11、15条为促进经济发展措施,分别是:推动各类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尽早形成实物工程量;对在下半年首次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资质等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及规模以上服务业等“四上”单位,“个转企”“规改股”“股上市”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鼓励工业企业纳入战新库;助推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促消费活动,打造新型消费场景,鼓励市场主体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展夜间推广、促销、嘉年华等各种消费活动;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对辖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三季度、四季度当季销售额均实现正增长,对其增量部分,按照不同标准给予财政补贴,同时适时发放汽车消费券;支持培育发展楼宇经济,对符合重点产业发展定位、楼宇入驻率和属地纳税率均不低于90%,给予资金奖励;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下半年实际到位资金对应标准给予资金奖励。

第二类,12、13、14条为推进科技创新措施,分别是:强化创新引领,辖区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照研究开发费用标准给予奖励;鼓励科学技术服务业发展壮大,按照下半年营业收入对应标准给予奖励;鼓励高质量创新发展科技型企业,对辖区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为示范企业、优秀企业、先进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第三类,8、9、10、16、17、18、19 条为要素保障,分别是:支持青年人才在我区安居,对毕业3年以内在我区就业青年人才,给予购房契税补贴;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给予货币补贴;实施购房契税补贴,对符合政策的给予50%比例的购房契税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到20%;加大应急转贷周转资金投放力度,对临时流动性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辖区内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短期融资服务;继续加强企业用工扶持,对缺工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和提供针对性服务,持续开展“百日千万”招聘和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和范围,减轻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和负担。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1-67363191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