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新型研发机构的引建方式、支持政策和运行模式,结合中原区实际情况,形成了《中原区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2019〕25号)《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郑政办〔2019〕24号)。
三、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十四条。重点内容为新型研发机构的职能定位、引进机制、建设条件、支持政策、绩效评价和动态评估等。
一是明确新型研发机构的职能定位。
二是明确中原区新型研发机构的条件,主要包括法人资格、主要收入来源、研发投入、研发基础条件、研发队伍、绩效产出等方面内容。
三是按照组建模式不同,将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分类,对应不同的支持政策。
四是对通过郑州市绩效评价或动态评估获得奖励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配套奖励。
五是经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发生重大事项变更的应及时备案。
四、实施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在此期间,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中原区遵照执行。
解读机关:郑州市中原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李英令;
联系方式:6762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