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21 发布机构:中原区人民政府
一、背景意义
优化政务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支撑。将多个部门相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推行集成化办理,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将大幅减少政务服务的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群众跑动次数。
202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全面部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对“一件事一次办”的重点任务、服务模式、支撑建设提出了明确目标;2023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22号);2023年6月1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进一步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3〕19号)。
按照上级部署,区政务服务办公室起草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中原区政府办公室于6月30日印发《中原区“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原政办〔2023〕11号)。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两个部分:《郑州市中原区2023年企业类、个人类“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第一批)、《中原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和办理规程》作为附件。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再造办理流程。对已在通用业务系统上线的“一件事”进行优化,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攻坚成果,及时对相关“一件事”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进行优化更新。
(二)梳理新增区本级“一件事”。以郑州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为依据,结合中原区部门审批权限、事项进厅情况,合理优化调整联办部门、联办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各联办事项的申请条件或豁免情形。
(三)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参照《郑州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基本要素和办事通用流程》,组织编制区本级“一件事”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
(四)组织实施“一件事一次办”。在区政务大厅开设“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按照“一窗受理”运行模式。组织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推广,综合咨询、导办帮办代办,受理、发证,跟踪回访等。
(五)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以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为基础,围绕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办事需要,再梳理出10个区级可独立实施的横跨区直部门,纵跨街道、社区实施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逐步向街道层级延伸实施。
(六)加强平台支撑和系统对接。及时上报反馈"一件事一次办"系统操作应用中存在的问题,配合上级做好"一件事一次办"业务系统的应用维护和优化提升。
四、政策问答
(一)办事指南基本要素包含哪些内容?从哪里能够查询、阅读办事指南?
答:办事指南主要包括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含流程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办事群众可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查阅办理。
(二)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原则上,办事流程分为咨询辅导、收件、受理、审批、送达、归档等6个步骤。
(三)申请人有需求和意愿如何咨询辅导?
答:如申请人有咨询辅导需求和意愿,可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咨询辅导区域和各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智能问答模块提出业务咨询和申报辅导请求,咨询辅导人员将负责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申报辅导、材料预审或政策、流程咨询等服务。
(四)可以选择其中几个事项联办吗?
答:可以。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几个部门事项联办,一次提交材料,集中取证。
(五)选择联办事项时,是不是要先取得营业执照?
答:是的。除企业开办、企业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注册3个一件事外,其他涉企“一件事”需先取得证明企业身份的营业执照才能办理一项或多项联办业务。
(六)审批采用什么方式?
答:推行“限时并行审批、审批结果互通”。“一件事一次办”各联办部门受理业务申请后,对单事项之间不存在前后置关系的,并联审批、按时办结。单事项之间存在前后置关系的,后置事项联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容缺预审,先行审查前置事项审批结果以外的材料,收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前置事项联办部门办理结果后,即时作出审批决定。各联办部门须将办理结果在承诺办结时限内线下反馈至本地政务服务中心发证窗口,线上实时推送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同步依托电子证照制发系统生成电子证照。
(七)办理结果如何领取?
答:申请人可在“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办结后统一领取办理结果,也可在各单事项办结后分别领取办理结果。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证窗口收到“一件事一次办”各联办部门反馈的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后(对于跨层级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申请人选择统一领取的,各级联办部门应当在完成审批后一次将相关结果和证照送至或邮寄至该事项具体实施层级的发证窗口),应当于当天按照申请人确定的领取方式送达,并及时将送达凭证移交给“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各联办部门。申请人需要查看或使用电子证照的,可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个人中心”模块进行查看或下载。
(八)办理人提交的材料如何保存、归档?
答: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由具体实施层级的“一件事一次办”牵头部门统一留存,各联办部门不再保存申请材料原件,直接使用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获取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批归档,确需纸质材料留档的,将电子材料打印留存。
五、解读部门及解读人
解读部门:区政务办
解 读 人:赵晓华
联系方式:0371-67692006
主办单位: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桐柏路200号 邮编:450007